大眾新聞·大眾日報
山東出臺44項舉措構建品質消費新生態
日前,省市場監管局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優化消費環境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簡稱《若干措施》)的通知,提出44項舉措,實施消費供給提質行動、消費秩序優化行動、消費維權提效行動、消費環境共治行動、消費環境引領行動五大行動,在全省全面開展優化消費環境三年行動,打造“放心消費在山東”升級版,構建品質消費新生態。
《若干措施》明確,2027年年底,我省將打造“山東制造·齊魯精品”400個左右,培育“好品山東”品牌300個,培育放心消費單元和集聚區3萬家,培育全國質量標桿80項、全省質量標桿600項,建成省級高品質步行街、特色商業街(區)60條以上,全省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動態平衡,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內生動力。
眼下,隨著政策紅利持續釋放,新消費熱潮涌動,消費升級趨勢愈發顯著。根據《若干措施》,我省將在提升實物消費質量、改善服務消費品質、創造更多消費場景三方面下功夫,以標準引領、質量躍升帶動產業煥新提檔,培育壯大數字消費等新業態,推動消費供給提質升級。
在提升實物消費質量方面,培育消費品工業優質品牌,面向新能源汽車等重點行業,開展質量強鏈重點(試點)項目建設,建立消費品牌評價機制。鼓勵老字號開展數智化轉型,實現精品化國潮化時尚化升級。實施消費品標準提升行動,持續推進汽車產品、電子產品等消費升級,加快發展“換新+回收”物流體系和新模式。
《若干措施》重點提到首發經濟、“人工智能+消費”等新型消費場景。在首發經濟領域,《若干措施》明確,要策劃舉辦首發首秀首展活動,吸引國內外優質品牌、培育本土知名品牌在魯開設首店。在“人工智能+消費”領域,引導大型綜合體、博物館、美術館等打造沉浸式體驗消費場景;培育元宇宙創新“名品”和應用“名景”。
化解消費糾紛是創建高質量消費環境的重要一環。《若干措施》強調,要從強化消費糾紛源頭解決、強化消費糾紛行政調解、強化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、創新消費糾紛多元化解等方面推動消費維權提效。一方面,我省將推動平臺型、總部型、連鎖型等大型企業加入消費糾紛在線解決機制(ODR)。另一方面,聚焦培訓、健身、旅游等重點行業,加強日常監管和消費者權益保護,治理不公平格式條款。“《若干措施》聚焦全鏈條提質、全場景培育、全社會共治三大路徑,從源頭預防到末端治理實現消費維權效能質的突破,切實增強消費者敢消費、愿消費的底氣。”省市場監管局網監處相關負責人表示。
(大眾新聞·大眾日報記者 王鶴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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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核:楊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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